义马市物价局发出《关于保持主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提醒函》
2007-09-20 16:17  文章来源:今日义马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为保持我市主、副食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物价局于近日发出《关于保持主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提醒函》,并在全市70余个主要粮油、猪肉等主副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较大规模居民生活小区进行张贴宣传,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和广大群众作出政策提醒。
一是要求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成本为基础制定价格,不得借机哄抬物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
二是要求经营者应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不得蓄意串通,联合提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诱骗对方交易;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和短斤少两,以变相提价。
三是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借市场价格出现波动之际,蒙骗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
四是进一步明确经营者违反价格规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经营者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可以视情况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该局希望广大经营者能够积极配合,认真执行价格法规政策,同时, 还希望广大群众对各粮油、猪肉等主副食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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